精神卫生问题又称心理卫生问题。精神卫生问题的存在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许多人一生都可能受到精神卫生问题的困扰,只是自己可能缺少相关知识,从而意识不到。
(一)什么是精神疾病
又称精神障碍是指精神活动出现异常,产生精神症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并且达到足够的频度或持续时间,使患者的社会生活、个人生活能力受到损害,造成主观痛苦的一种疾病状态。
(二)精神疾病的分类
现行的疾病诊断分类(ICD-10)将精神疾病分为10大类,近400种。10大类为:
1、器质性精神障碍。如老年期痴呆。
2、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如酒精依赖综合征。
3、精神分裂、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4、心境(情感)障碍。如抑郁和躁狂。
5、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如焦虑。
6、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7、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如偏执型人格障碍。
8、精神发育迟滞。即通常所说的智力低下。
9、心理发育障碍。如儿童孤独症。
10、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三)影响精神疾病的因素有哪些?
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一样,是由多个相互作用的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决定的。
1、生物学因素
包括年龄、性别、遗传、产前产后的发育情况、躯体疾病和成瘾物质等。如有精神疾病家族史的人要比没有精神疾病家族史的人容易患病风险增高。身心是一体的,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相互影响,精神疾病会加重躯体疾病,患有躯体疾病也会增加患精神疾病的危险性。
2、心理因素
包括人的个性特征、对事物的看法、应对方式和情绪特点等。如心理负担过重、对各种生活事件的心理反应大,均可能诱发精神疾病。
3、社会因素
包括生活中的各种重大事件、意外事件和不良事件、家庭和社会的支持、文化、环境等。如天灾人祸、亲人亡故、工作或学业受挫、婚姻危机、失恋等重大生活事件是诱发精神疾病的重要社会因素。
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着人生的各个阶段。各因素之间的良性作用是精神健康的保护因素,反之则是精神疾病发生的危险因素。当危险因素作用达到一定程度,超出个人的心理承受范围,会导致精神疾病的发生;而通过消除危险因素、加强保护因素可以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促进精神健康。
(四)不同人群的常见精神卫生问题
1、婴幼儿(0-3岁)
因养育方式不当所带来的心理发育问题,如言语发育不良、交往能力和情绪行为控制差。
改善方法:
尽可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照料者,多与孩子进行情感、语言和身体的交流,建立稳定的依恋关系,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2、学龄前儿童(4-6岁)
注意力不能指向外界,难以离开家长、与小伙伴相处困难。处理不好,易发生拒绝上幼儿园以及在小朋友中孤僻、不合群等问题。
改善方法:
鼓励与小伙伴一起游戏、分享情感,培养孩子的独立与合作能力。
3、学龄儿童(7-12岁)和青少年(13-18岁)
学习问题(如考试焦虑、学习困难)、人际交往问题(如学校适应不良、逃学)、情绪问题、性心理发展问题、行为问题(如恃强凌弱、自我伤害、鲁莽冒险)、网络成瘾、吸烟、饮酒、接触毒品、过度追星、过度节食、厌食和贪食等。
改善方法:
培养孩子“学会学习”的能力,调节学习压力、学会情感交流、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兴趣爱好。
4、中青年(19-55岁)
与工作相关的问题,如工作环境适应不良、人际关系紧张、就业和工作压力等带来的问题;与家庭相关的问题,如婚姻危机、家庭关系紧张、子女教育问题。
改善方法:
构建良好的人际支持网络,学会主动寻求帮助和张弛有度地生活,发展兴趣爱好,是避免中青年精神卫生问题发生的可行方法。
5、中老年(55岁以上)
退休、与子女关系紧张、空巢、家庭婚姻变故、躯体疾病等带来的适应与情感问题。
改善方法:
接受由于年龄增大带来的生理变化,建立新的人际交往圈,多参加社区和社会活动,学习新知识,拓展兴趣爱好。